隐私政策

(有)SIG(以下简称“公司”)不仅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推进信息网使用以及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里个人信息保护上遵守规定,还制定了依据相关法律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并且一直努力维护无论是顾客.职员还是网站使用者等核心信息的权益。公司会通过隐私政策等,告知您信息主体提供的个人信息以何种用途和方式进行处理以及为保护个人信息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如果出现了修订隐私政策等的情况,公司会通过(有)SIG的网站公告事项(或个别公告)进行通知。公司公开的个人信息相关方针是由两方面构成,分别是关于公司处理的所有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保护的[隐私政策]和关于个人视频信息保护的[视频信息处理机器运营管理方针]。但,除此网站以外,对于其他(有)SIG的 网站,将实行另外的隐私政策。。

(有)SIG(以下简称“公司”)非常重视顾客和(www.shinil-brg.com)网站的使用者等(以下“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也一直努力保护着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因此,公司也一直遵守着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促进信息网使用以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以下“信息网法”)等的规定。

01. 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

  • 1. 公司正通过合法公正的手段收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
  • 2. 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只限于提供服务所需的最小限度的信息,不会收集信息主体的固有识别信息和可能侵害基本人权的敏感信息(人种,宗教,思想,出生地,祖籍地,政治倾向以及犯罪记录,健康状态和性生活等)。

02. 个人信息的处理项目以及目的

公司收集的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项目如下。另外在使用网站的过程中以下两项的个人信息项目会自动生成并收集。

  • 1. 投诉处理
    • 必备项目 : 姓名,邮箱地址
    • 可选项目 : 所在地(市,道),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国家,公司名称。
  • 2. 服务分析以及提高服务水平
    •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小型文本文件,链接IP信息

03. 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目标

公司为以下目的收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

  • 1. 客户相关
    • 服务分析以及提高服务水平 : 通过服务利用分析给使用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提高本网站的水平(服务分析以及提高服务水平)等。
    • 投诉处理 : 确认投诉事项,为了屌差事实的联系.通知, 处理结果通报等。

04. 个人信息的保留以及使用时间段

  • 1. 投诉处理
    • 保留时间 : 1年
  • 2. 服务分析以及提高服务水平
    • 保留项目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小甜饼(cookie)",链接IP信息
    • 保留时间 : 3年
  • 3. 录取选拔/裁定
    • 保留期限

      - 对于聘用者,获得期限同意直到达成使用目的为止。

05.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 1. 销毁程序

    公司将在个人信息保留和使用期限结束之日起5日内销毁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达到处理目的、该服务的废除、事业的结束等导致其个人信息不必要时,将在认定不需要处理个人信息之日起5日内销毁个人信息。

  • 2. 销毁方法

    甲. 有个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文件等:粉碎或烧毁

    乙. 电子文件类型:将以永远不能复原的形式永久删除

06. 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

公司不会在没有相关法令、信息主体的事先同意等正当理由把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 获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 法律有特别规定或为遵守法令义务而不可避免的
  • 信息主体或其法定代理人处于不能表示意思的状态或因地址不明等原因不能事先得到同意的,明确认定为为信息主体或第三人的生命、身体、财产的利益需要的。

公司目前提供的个人信息如下。

提供者 提供的项目 利用目的 持有期
(有)SIG 姓名、出生年月日、考试日期、考试编号、成绩 确认OPIc成绩时识别本人 确认成绩后立即销毁
韩国托业委员会 姓名、出生年月日、考试日期、考试编号、成绩 确认TOEIC Speaking 成绩时识别本人 确认成绩后立即销毁

07. 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行使方法

  • 1. 信息主体可以随时请求查询/修改/撤回注册的个人信息。如果信息主体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公司的个人信息管理部门,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
  • 2. 如果信息主体要求更正个人信息中的错误,公司将在更正完成之前不使用或提供个人信息。
  • 3. 对于未满14周岁的儿童,法定代理人有权撤回查询或修改儿童个人信息的权利、收集和使用同意。
  • 4. 公司应信息主体或法定代理人的要求,按照隐私政策中规定的方式处理或删除的个人信息,不得阅览或利用其他用途。

08. 自动收集个人信息装备的设置、运营及拒绝

  • 1. 公司用“小型文本文件(cookie)”随时储存和查找信息主体的信息。小型文本文件是运行网站的服务器向信息主体的浏览器发送的少量信息,会存储在信息主体的计算机硬盘上。
  • 2. 信息主体可以选择是否使用小型文本文件。信息主体允许所有小型文本文件通过在浏览器中设置选项或每次小型文本文件在保存时都要经过确认,又或者可以拒绝所有小型文本文件的保存。但,信息主体在拒绝设置小型文本文件的时候,在提供服务方面可能会有困难。

09. 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确保措施

公司会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第29条和信息通信网法的第28条采取如同以下的确保安全性所需的技术性/管理性和物理性措施。

  • 1 个人信息管理者的最小化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正在尽量减少个人信息管理者的权限。
  • 2 施行对个人信息管理者的定期教育
    为了提高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认识,进行定期教育。
  • 3 定期实行内部检查
    为了确保个人信息的处理相关安全性,定期实施自我检查。
  • 4 内部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为了个人信息的安全处理和管理,制定内部管理计划进行并管理。
  • 5 个人信息的加密
    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和密码被加密保存/管理着,并且在传送时也使用了特殊的保安功能进行安全管理。
  • 6 对于黑客攻击的技术性对策
    公司为了防止由于黑客攻击或者电脑病毒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和损毁,不仅安装了保安程序以及周期性的更新/检查,还从外部开始在禁止接近的区域里安装系统并且从技术上、物理上监视和阻止系统。
  • 7 个人信息访问限制
    通过授予、变更、注销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权限,为控制对个人信息的访问,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利用入侵防御系统控制来自外部的未经授权访问。
  • 8 访问记录的保管及防止伪造
    存储和管理连接到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记录,并使用安全功能防止连接记录发生篡改、被盗和丢失。
  • 9 使用锁定装置,确保文档安全
    包含个人信息的文件、辅助储存媒介等将保管在装有锁定装置的安全场所。
  • 10 对非许可者的出入管制
    设单独的个人信息物理保管场所,并对此建立及运营出入管理程序。

10.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担当介绍

  • 甲.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姓名 : 朴润焕 部长
  • 甲. SIG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姓名 : 韩光烈
  • 乙. 个人信息保护主管部门
    • 名称 : 信一人力资源部
    • 电话号码 : 033-652-4721
    • 传真 : 033-652-4725
    • 邮箱 : voice@shinil-brg.com

11. 本隐私政策的使用范围

本隐私政策在使用公司网站 (www.shinil-brg.com)时适用,公司其他品牌提供的服务,会适用其他隐私政策.

12. 隐私政策修改时通知

本隐私政策的内容出现增加、删除及修改时,会通过网站在实施变更的隐私政策前告知变更的理由和内容。

[附则] 1.(实行日期)本隐私政策于2022年8月1日开始生效。

(有)SIG

代表理事:曺承焕

营业执照号码 226-81-40898

E-MAIL : representative@shinil-brg.com

地址:江原道江陵市沙川面科学园区路158-30

TEL : +82 033-652-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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